是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或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编年史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而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当然法律对国家参股的企业也有所规范。
省属,仅次于央企,属于地方直属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就是国有资本占100%的企业。完全是国有资本主导。一般这类公司的管理,相关领导的配置,经营方向,公司发展等,都受到省政府以及省国资委的统一安排。
是最传统的一类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