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
1、适用范围:本单位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2、组织领导:本单位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办公室、生产、质检、销售、采购、检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根据各自分工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3、各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学习。
4、各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5、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
①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②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
③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④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⑤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产品检测不合格;
⑥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⑦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⑧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6、处置措施:
①当有信息显示企业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立即召开应急处置 小组会议,首先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防止事故扩大,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同时向县卫生局和质监局报告。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②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对其他产品、半成品、相关原料,进行抽样和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要求检验机构立即检验,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③对已进入市场流通的涉嫌质量问题的食品,立即通知销售方停止销售,追回已销售的食品,对依法需要召回的食品,迅速采取召回措施。
属于原料带入质量安全问题的,要追查其来源,并立即通知供货方采取相应措施。
扩展资料:
应急反应
1.发生食物中毒后,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进行应急响应,根据情况确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级,第一时间向食品药品监督局汇报,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在食品药品监督局指导下,应急卫生处置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联系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及时送中毒人员到就近大医院进行救治,配合医院查明致病原因。应急后勤保障组保障救治工作的用车及资金。
3.应急卫生处置组追回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使用、食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中毒物品;对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排查,对中毒现场的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4.应急综合协调组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并请求支持与帮助;及时封锁和保护现场,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Ⅰ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责任报告人每天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适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
5.应急监测报告组协助做好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应急健康教育组开展相应卫生宣传教育,提高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