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司入职时档案转不转有什么区别嘛?

2020-04-26 社会 130阅读

如果您入职的是事业单位或者大型企业,对您的保险福利、转正、职称评定、工龄等切身利益没有影响的话,需要转入,并且对你以后找工作也有影响。

如果你入职的是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除县级以上组织、具有人事权的国企、行政事业类单位,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外,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所以自己的档案是不能直接寄往用人单位的,应该由人事代理机构保管。

扩展资料:

职工档案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每个成年人都有一份个人档案,它会陪伴你一生,具有重要的意义。职工档案是劳动者自然状况和劳动经历的历史记录,同时也是确定劳动者工龄和社会保险等问题的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二条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企业职工档案和职工个人劳动权益密切相关,是劳动关系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特别是职工档案中的岗位技能考核、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材料,对职工重新就业时的劳动权益有直接影响。

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一方面要通过试用期对劳动者进行考察,更重要的是通过查阅档案来全面地、历史地了解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得不到劳动者的档案,就难以对劳动者进行全面审查,这将影响对劳动者的使用,进而影响劳动者的自身利益。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解决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职工档案转移纠纷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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