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
扩展部分: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十五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通常情况下物业费和取暖费都是有业主承担的,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业主明确说明不想承担物业取暖的,价格可比市场价偏低出租,经双方协商客户同意,可有客户来承担。但;总的来说,物业取暖一般是由业主承担的。
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来自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就是说,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参考资料:
承租人收取物业费的法律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