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新闻报道,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罪犯的姓名、照片等资料。这主要体现对未成年人的:

2020-10-29 社会 173阅读

司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扩展资料:

媒体报道:

陕西省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8年06月04日07:02  来源:陕西日报

6月1日,省高院集中发布近3年全省法院审理的十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和司法救助等领域。

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近3年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拐卖儿童、嫖宿幼女等刑事案件378件;从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改造成长和回归社会的角度适用刑罚,近3年未成年被告人的非监禁刑适用率约为38.28%;

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水平,目前已有7家中级、基层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5家中级、基层法院将少年法庭作为独立内设部门,78家中级、基层法院确定了专门的合议庭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

自全省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以来,省高院已确定17家试点法院,明确了综合审判庭的受案范围,西安中院和咸阳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第二批全国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法院。

省高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圆桌审判和社会调查工作,形成了贯穿整个诉讼环节的感化教育体系,探索建立了心理评估干预矫正机制;在民事案件审理中积极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正在遭受和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提供更为有效的司法保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人民网-陕西省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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