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没有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法,只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个法律的颁布日期不同,意义也各不相同。
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公布,于2013年1月1日第二次修订后施行。其意义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其意义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