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申办港澳通行证如下:
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应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1-3项申请材料外,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
2、审查与决定。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扩展资料
签注种类
1、个人旅游G
有效期可为三个月或一年,次数可为一次或两次,一般每次最长逗留7天,但也有更长的签种。目前为止,开放“自由行”个人旅游、可以申请直通香港签注的城市,按照香港入境处所公布,一共有49个: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市,以及其他省的28个地级市/直辖市。另外,深圳户籍居民可以办理一年多次签注,但(按2015年4月13日新出台的规定)一周只能去一次,称作"一周一行"。
2、团队旅游L
分为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如需个人游,可以抵达深圳口岸购买送关服务过关,所有口岸都通行,2017年8月1日以后已经不需要送关服务,团队旅游签也可直接过关)
3、探亲T
分为三个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个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4、商务S
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5、其他Q
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6、逗留D
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参考资料:福建政务服务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