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了。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县(市)都要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根据中央部署要求,3年来公安部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便民利民措施。比如在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方面,截至目前,全国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13819个。
其中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广东、陕西等地在全省(市)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全国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668万张。
扩展资料:
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
1、证件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时,依托省内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对、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指纹信息,确认制证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信息一致后,生成居民身份证受理信息,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公民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向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缴纳工本费。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暂不受理,并且要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3、证件签发抽检。证件虽然是异地受理,但是签发和抽检工作仍然分别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和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并且由系统自动推送。
4、户籍所在地县、市级公安机关对审核通过的,要及时签发、抽检,对审核未通过的,要注明原因,并且及时进行信息回馈。省厅制证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后,要迅速交由邮政速递部门快速送达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
5、证件发放。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收到成品证件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读卡并分发到各受理地派出所,派出所接到成品证件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读卡,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