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与异地间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流程如下:
1、申请转出,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转出业务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反馈转入地中心(注:转出或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未开通平台的,仍按原流程办理。)。
2、核准,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登录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核对职工身份信息及公积金账户信息。审核通过的,办理转出业务。
3、转入异地,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汇款单中的姓名和证件号信息在中心系统进行处理,登记该职工的转入本金、利息等信息,按相关内容录入系统.划转资金入账结算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由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可在次日下午通过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职工转移本金。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