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70号)。
适用对象及所需材料
1.首次申领《就业创业证》
首次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根据劳动者实际,选择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办理,需提交以下材料:《云南省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申请表》1份,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1份,二寸照片2张。
2.补办《就业创业证》
申请补办《就业创业证》的,在原证书办理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需提交以下材料:原证书登报作废报纸原件1份,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1份,二寸照片2张。
3.单位统一登记就业
《就业创业证》原件,《云南省用人单位人员就业(录用)登记表》1式2份。
4.单位统一登记失业
《就业创业证》原件,《云南省用人单位人员失业(退工)登记表》1份,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外省、外地户籍劳动者还需提供居住证明、常住户口或在当地稳定就业的常住人员证明材料。
5.个人登记就业
本人在就业创业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原件,自主创业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灵活就业的提交灵活就业承诺书。
扩展资料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可到全省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失业登记。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其毕业日期,半年内前来申请登记的,办理为求职登记;半年后前来申请登记并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办理为失业登记。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
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提交以下材料:《学生证》或毕业证书,《云南省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申请表》1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1份,二寸照片2张。
参考资料来源:曲靖共同就业服务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