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京市继续深入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房价总体平稳,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投资需求得到根本遏制,市场预期理性回归,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8月13日,南京市房产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一是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是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
三是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
四是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南京跟进“企业禁炒令”,表明南京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住房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