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效用价值论为什么也是错误的
边际效用价值论之不能成立,也像劳动价值论一样,开出了许多理论不能解释的“例外”。劳动价值论将空气、水、土地、森林、良心、名誉、文物、艺术等许多许多东西排除于价值理论涵盖的范围之外。对待这些虽不是劳动创造的,但有效用,能用于交换,且有价格的东西,劳动价值论无法解释,只能武断地命定说,它们是“没有价值而有价格”,或者是“垄断价格”。以为这样一说就算了事,就解决了问题。边际效用价值论也不能解释大量的东西实际上是不存在边际效用的问题的,比如,金钱、财富、权利、名誉、爱情、地位等,就通常情况而言,人对这些东西的追求也是没有止境的,根本就不存在一个什么“边际”。很少有人会停留在追求的某一数量上说,到此为止,我满足了,再也不需要了。即使这样说了也是有他的目的的:或者客观条件已经不允许他继续追求下去了,说出这样的话以做自我安慰;或者是为了进一步追求更大的目标而释放的烟幕弹。人对金钱、财富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未来社会的人会如何对待这个问题,现在还不得而知,起码是现在的人是这样。《红楼梦》中的《好了歌》说得好:(对待金银)生前聚敛唯嫌少,及到多时眼闭了。人不到眼闭的那一天,是不会停止的。古今中外,用正当手段致富者姑且不论,单就被揭露出的那些贪官污吏、军阀政客、江洋大盗、不法商贾,以及鸡鸣狗盗之徒,有哪一个不希望自己的钱财多多益善?有几人曾“适可而止”过?在他们没有被法律制裁之前,谁不想达到天文数字?效用递减又从何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