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新出版的《急性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专家共识》指出,HBVDNA水平超过1×104拷贝/ml和(或)血清ALT水平超过正常值上限,肝活检显示重度至重度活动性炎症的乙肝患者都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此外,肝活检显示重度至重度活动性炎症、坏死和(或)肝纤维化的患者,也应该立即开始抗病毒治疗。
目前急性乙型肝炎的治疗,一般均采用抗病毒、免疫调节、改善肝功能和抗肝纤维化等综合治疗,但抗病毒治疗是其中最主要的、关键的治疗措施。乙肝病毒(HBV)虽无直接致肝细胞病变的作用,但可诱发人体的免疫应答,使肝细胞发生免疫病理变化,引起炎症、坏死和纤维化病变。大量的临床研究证明,HBV在体内持续复制,是引起肝脏病变的持续活动和发展的病因,甚至可进一步发展为肝硬化、重型肝炎和肝癌。因此,用抗病毒治疗来清除HBV是根本的治疗措施。而在治疗急性乙型肝炎的药物主要有干扰素、核苷类似物、免疫调节剂三大类。
抗病毒治疗乙肝一般适应证
①HBeAg阳性者,HBV-DNA≧105拷贝/ml(相当于20000IU/ml);HBeAg阴性者,HBV-DNA≧104拷贝/ml(相当于2000IU/ml);
②ALT≧2×ULN;如用IFN治疗乙肝,ALT应≦10×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
③ALT﹤2×ULN,但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HAI≧4,或炎性坏死≧G2,或纤维化≧S2。
对持续HBV-DNA阳性、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亦应考虑应用抗病毒治疗来有效的治疗乙肝:
①对ALT大于ULN且年龄﹥40岁者,也应考虑抗病毒治疗乙肝;
②对ALT持续正常但年龄较大者(﹥40岁),应密切随访,最好进行肝组织活检;如果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HAI≧4,或炎性坏死≧G2,或纤维化≧S2,应积极给予乙肝抗病毒治疗;
③动态观察发现有疾病进展的证据(如脾脏增大)者,建议行肝组织学检查,必要时应对乙肝给予抗病毒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