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原来的基本工资变成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两部分,总额没变,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2020-08-13 社会 285阅读

公司不能单方变更工资的支付形式和支付数额,如需变更的话,应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公司这么做是不合法的。

公司所以改变了工资的支付形式,实质是将基本工资减少了,这很可能会作为以后保险缴纳等事项。建议主张原先的基本工资,以未协商且未书面变更为抗辩理由。

公司将原来的基本工资变成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两部分,总额没变,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因为公司不能单方变更工资的支付形式和支付数额,如需变更的话,应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公司这么做是不合法的。

扩展资料:

绩效工资设计的基本原则是通过激励个人提高绩效促进组织的绩效。即是通过绩效工资传达企业绩效预期的信息,刺激企业中所有的员工来达到它的目的;使企业更关注结果或独具特色的文化与价值观;能促进高绩效员工获得高期望薪酬;保证薪酬因员工绩效而不同。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

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体现了绩效工资的综合性特征。

与传统工资制相比,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

一是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

二是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

三是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四是绩效工资占总体工资的比例较高,增强了企业付薪的有效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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