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失灵:
案例一:(一直存在)在我国,国家将烟草行业纳入专卖管理轨道,其目的在于最大化地追求追求烟草制品带来的税收,将其转化为社会公共产品,同时以行政行为调控烟草制品的生产及销售过程。但是,显而易见的,烟草制品天然具有损害消费者生理的效用,控制以及销售烟草制品的主体——国家、或市政府,并没有直接为消费者因吸烟造成的生理损失负直接责任。这种公共管理中的负外部,无法由市场本身解决,性体现了市场失灵。
案例二:2010年湖南郴州因为当地的冶炼企业的排污处理不当,导致许多村民血铅中毒,仅仅17日到20日该市共207人进行了体检的人中有111人血铅含量超标,其中一共有29名儿童血铅中毒住院。在嘉禾桂阳,当地政府已经积极地取缔当地的非法排污企业,可是还有当地村民血铅中毒事件发生。
上述事例属于市场失灵中的外部效应中的外部负效应。当行为主体的一种行为直接影响到他人,却没有给予支付或报酬,就出现了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有正负之分,当某个人的行为使其他人收益时就产生正的外部效应,反之,就是负外部效应。正如上述事例中的当地的冶炼企业没有好好处理好冶炼所产生的污染物,该企业的个人行为使他人(村民和环境等)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害。
政府失灵:
详见附件(其中也有双重失灵的案例)。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