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是一个主权国家,北爱尔兰是英国的一个政治实体。
爱尔兰人属于凯尔特人,是欧洲大陆第一代居民的子嗣,爱尔兰共和国始于1922年的爱尔兰自由邦,结束了大英帝国的殖民统治,独立战争后签订了英爱条约,爱尔兰独立,但东北方的的领土选择继续留在英国境内,形成了现在的北爱尔兰。
1541年英王亨利八世将爱尔兰升格为王国,并同时成为爱尔兰国王。自此,英格兰政府逐渐扩大对爱尔兰的控制。经过不断的流血冲突,1603年,当九年战争结束之后,英格兰首次完全控制爱尔兰。1607年伯爵出逃事件之后,爱尔兰的盖尔贵族统治时代终结,随即詹姆士一世扩大对爱尔兰的殖民,爱尔兰北部的阿尔斯特省成为移民爱尔兰岛的大量苏格兰人和英格兰人的主要移居地,这些移民奠定日后北爱尔兰的新教徒人口的基础。17世纪时,这些新教徒移民与北爱尔兰本地的天主教徒发生严重的冲突,最终以新教徒的胜利而告终。通过刑事法,英格兰政府确立新教徒在爱尔兰全岛的政治统治地位。
1801年,爱尔兰被并入英国。1829年英国政府颁布天主教徒解放法,取消对爱尔兰天主教徒的歧视性政策。随着爱尔兰自治运动的开展,爱尔兰的新教徒担心爱尔兰的自治或独立将使他们成为一个天主教占多数的国家中的少数群体,因而成为联合派,主张爱尔兰继续留在联合王国之内。到了20世纪初,随着爱尔兰自治运动的日益强大,阿尔斯特省的新教徒组织阿尔斯特志愿军;作为回应,天主教徒组织爱尔兰志愿军。
在1918年的大选中,在爱尔兰,主张爱尔兰独立的新芬党赢得73%的选票,然而在阿尔斯特9郡中新教徒占优势的6郡,新芬党都输掉选举。1920年,英国政府颁布爱尔兰仲裁法,将阿尔斯特省新教徒占优的6郡组成北爱尔兰,阿尔斯特省剩下的3郡与其他3省合并成南爱尔兰。1921年,爱尔兰独立战争结束以后,根据英爱条约,爱尔兰自由邦成立,北部阿尔斯特省中的6郡成为北爱尔兰,并在条约签署后一个月内自主决定是否留在爱尔兰自由邦内,而北爱尔兰议会选择退出爱尔兰自由邦,留在联合王国之内。
大多数北爱尔兰人(联合派)希望留在英国,但一个举足轻重的少数派(民族派)希望加入爱尔兰共和国。从1960年代到1990年代两派之间的斗争武装化。1972年北爱尔兰的自治权为此被取消。从1990年代中开始,两派的主要半军事组织达成一个不十分可靠的停火协议。1998年工党政府在北爱尔兰和平协议签署后同意北爱组建地方自治政府。
2002年10月14日,需英国政府宣布中止北爱地方自治政府的运作,把北爱尔兰地区的控制权重新收归中央政府。2007年5月8日,民主统一党和新芬党达成协议后,四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宣誓就职,这意味着北爱正式恢复分权自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