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河,中国旧时省份,一般指热河省。
热河省,简称热,省会承德市,是民国时期行政区划的省份之一,是关外东北四省之一。民国三年(1914年)1月设置热河特别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9月明令改制为省。1955年7月30日撤销。辖区分布在现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辽宁省。
面积17万9982.05平方公里,人口1947年上半年统计为610万9866人,下半年统计为619万6974人。
中西部是蒙古高原的一部分,东部是平坦宽阔的台地,全省主要为辽河流域,以西辽河为主,南方还有滦河,东南方有大凌河、小凌河。台地与河谷丘陵错综。
扩展资料
热河名称来源自承德避暑山庄内的温泉,温泉水流入武烈河后,武烈河下游在承德市内的部分,在当地冬季寒冷的气候下也不结冰,蒸汽蒸腾,所以被称为“热”河。
国民政府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重新划定热河省区域,大致恢复以前的行政区划。增设宁城县、凌南县、鲁北县、天山县4县,至此,热河省辖20县20旗。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建议。兹决定:撤销热河省,将热河省所属行政区域,按国务院建议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