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跨年度销货退回折让问题
问题回答如下可以的。财政部67年7月3日台财税第34268号函释规定,营利事业之销货于次年度发生退回,其销货退回因所属会计年度不同,应列为次年度销货退回处理。 2013/7/22-营利事业跨年度销货退回应如何入帐 依营利事业查核准则第19条第1项规定,销货退回已在帐簿记录冲转并依统一使用办法第20条规定取得凭证,或有其他确实证据证明销货退回事实者,应予认定。未能取得有关凭证或证据者,销货退回不予认定,其按销货认定之收入,并依同业利润标准核计其所得额。另依财政部67年7月3日台财税第34268号函释规定,营利事业之销货于次年度发生退回,其销货退回因所属会计年度不同,应列为次年度销货退回处理。2013/6/13-跨年度之销货退回应如何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 营利事业已销售并运交客户之货品,或因颜色、尺寸、形状等规格不符、品质有瑕疵,而遭客户要求退回时,该销货退回金额应列于实际退回年度之销货收入减项,并应取具客户出具销货退回证明单等相关文据。国税局说明,查核A公司100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案时,发现于上(99)年11月销货开立5,263万元给B公司,但因部分货品有瑕疵,于100年2月遭B公司退货计489万元及填发销货退回证明单,A公司误将该销货退回列于99年度销货收入的减项,致短报收入489万元,依财政部67年7月3日台财税字第34268号函规定,营利事业之销货因货品瑕疵于次年度发生退回,其销货退回因所属会计年度不同,应列为次年度销货退回处理。依此例应列为100年度销货退回,而非列为99年度销货收入的减项,该局乃将该销货退回489万元调整补税。营利事业,如有发生跨年度销货退回时,应正确列报于货品实际退回年度之销货收入减项,以免申报错误而遭补税。 以上说明资料、供您参考。希望有解答您的疑惑、若尚有不明之处、烦请您补充疑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