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过了保修期,但出现问题,应该怎么办呢?
房屋超过保修期后,相关问题的处理不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范围内,也不在房屋质量投诉处理范围内,购房者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由其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已过保修期的房子,业主与物业公司对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护使用共同承担责任。这些共有部位和设施设备属于正常损坏需要维修的,应经过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并经过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委托专业维修部门向辖区国土资源局和房屋局申请,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提取公共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维修;对于房屋的自用部位和设施损坏,应由业主自己负责维修。
简单来说,过了保修期的房子如果是公共部位需要维修,由物业公司提取公共维修基金来维修;房屋内部出现质量问题,由业主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