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转弯让直行”直行负全责?

2022-08-09 汽车 106阅读

转弯让直行多适用于十字路口,而对于有辅路的车道,主路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当有主路车辆进入辅路时,辅路车辆应当让行。如不让行发生交通事故,辅路车辆负全责,其依据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支路让主路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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