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不去办失业保险登记,以后还可领失业金吗

2022-08-08 社会 122阅读
超过法定申领期限,只有下次失业方可领取。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各地规定,失业人员中断就业之后,一般应当在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已经就业,只有等待下次失业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收监执行,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应在回京落户后60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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