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的职责。
⒈取消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⒉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二)划入的职责。
将省卫生厅食品流通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加强的职责。
⒈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⒉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职责。
(一)取消的职责。
⒈取消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⒉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
(二)划入的职责。
将省卫生厅食品流通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加强的职责。
⒈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⒉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