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期间出现非工伤疾病,医药费谁承担?

2022-03-25 社会 144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不过,你可以申请做个因果关系鉴定,看看这个疾病是否由工伤引发的。如果是就由工伤保险或单位承担,这要看你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不是,那就由医保承担,没参加医保的由个人承担。

一级煤肺属于职业病,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或者单位承担。申报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后,根据鉴定级别可获得相应赔偿,注意自职业病诊断之日起,一年内一定要申报。

煤肺即煤工尘肺,属于尘肺的一种:
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的,一般鉴定为六级;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的,一般鉴定为七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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