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净利润以权责发生制作为确认基础,进而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而项目投资决策中的现金净流量以收付实现制作为确认基础,进而评价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可行性。
(2)对货币时间价值的考虑。计算会计净利润时的收入和支出不一定是当期收到和支付的现金,故不利于其现值的确定;而现金净流量反映的是当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量,有利于考虑时间价值因素。
(3)方案评价的客观性。会计净利润在各年的分布存在不客观的成分。而现金净流量的分布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能如实反映现金流量发生的时间和金额,保证了方案评价的客观性。
(4)现金流的状况。利润反映项目的盈亏状况,而有利润的年份不一定能产生相应的现金用于再投资,只有现金净流量才能用于再投资。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主要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主要有: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的认定存在一定差异,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归类。由于金融保险企业比较特殊,本准则对金融保险企业经营活动的认定作了提示。
投资活动,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其中,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讲的投资活动,既包括实物资产投资,也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它与《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所讲的“投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购建固定资产不是“投资”,但属于投资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