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成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其它委员的设立,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来决定,一般应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委员和文体委员。团员人数在七名以下的支部中,可以不设委员会,只需选举支部书记一人,或书记、副书记各一人。
2、任务
(1)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3)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
(4)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3、作用
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使团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支部生活,对支部工作民主地发表意见,批评缺点,提出建议,监督团干部和上级机关工作,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凡是涉及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系全体团员的重要事情,都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来决定。
扩展资料
团支部的隶属关系
团支部作为团的最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双重领导。团的支部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后,必须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
一些灵活设置的团支部,突破了与党组织设置完全对应的模式,团支部的隶属关系可以条块结合,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组织隶属格局。在一些未建党组织的基层单位和局部区域内,团支部可以直接接受上一级团组织的领导。
确定团支部的组织隶属关系,要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对团支部的领导,有利于上一级团组织对团支部工作的系统指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