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权利不让员工辞职的,员工要辞职只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就可以了,不让辞职的行为是犯法的,如果公司不让辞职,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扩展资料: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