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图书的定义是:凡由出版社(商)出版的不包括封面和封底在内49页以上的印刷品,具有特定的书名和著者名,编有国际标准书号。有定价并取得版权保护的出版物称为图书。
图书是以传播文化为目的,用文字或其它信息符号记录于一定形式的材料之上的著作物,图书是人类思想的产物,是一种特定的不断发展着的知识传播工具。
一、图书的特点
1、内容比较系统,全面,成熟,可靠。
2、出版周期较长,传递信息速度较慢。
二、图书的分类
1、图书按学科划分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图书。
2、按文种划分为:中文图书和外文图书。
3、按用途划分为:普通图书和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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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源
“图书”一词最早出现于《史早手记·萧相国世家》,这里的“图书”指的是地图和文书档案,它和我们当前所说的图书是有区别。进一步探求“图书”一词的渊源,可追溯到《周易·上系辞》记载的“河出图、洛出书虚睁宴”这个典故上来,它反映了图画和文字的密切关系。虽然是神话传说,但却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文字起源于图画。
图画和文字确实是紧密相连的。古人称各种文字形态为“书体”,写字的方法为“书法”,“书”字还被作为动词,当“写”讲,如“罄竹难书”、“奋笔疾书”、“大书特书”等等。以后,“书”便进一步被引申为一切文字记录。
如“书信”、“文书”“刑书”、“诏书”、“盟书”等等。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于图书的认识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到了当前,人们已经不再把一切文字记录都称作“书”了。例如文书、书信、诏书、盟书,虽然都带有“书”字,但已不包括在图书的范围差银之内。
古文记载,其内容多是记事性质的,如甲骨卜辞、青铜器铭文等,都是属于这一类的,其作用主要是为帮助记忆,以便需要时检查参考,其性质相当于后世的档案。以后人们从实践中认识到,这些记录的材料可以改变成总结经验、传授知识的工具。
于是便出现了专为传授知识、供人阅读的著作。这样,图书一词便取得了较新而又较窄的意义。到后来,凡不以传播经验、传授知识、供人阅读为目的的文字记录就不算图书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开始有意识地运用文字来宣传思想,传播知识,同时也逐步地形成了一套书籍制度,而处理日常事务的文件又形成了一套文书制度。于是,图书与档案就逐渐被区分开了。
二、构成
从竹木简牍到当前的各类图书,不管其形式和内容如何变化,只要认真地加以考察和分析,就可以看出它们都具有下面这样几个要素:
1、要有被传播的知识信息。
2、要有记录知识的文字、图像信号。
3、要有记载文字、图像信号的物质载体。
4、图书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也是产生图书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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