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一个股权代持协议!
http://wenku.baidu.com/view/b624939951e79b8968022657.html 这有一个范本
但是提醒一点::股权代持行为,是一个典型的隐名投资行为,我们国家新公司法已经不承认隐名股东身份,只有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履行了实际出资义务的投资人才是股东,而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则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因此为了保护甲方的利益,决不能仅凭这一份股权代持协议。有关解决方案我们认为可以借鉴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成长性公司的做法,采取股权抵押,股权期权购买协议、独家授权等一些列协议来解决。
案例可以参考一下:
http://www.66law.cn/channel/goodcase/2010-06-18/743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