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你运气好,我以带斗前就是这样的情况。为了能让你更明白,先打个比方,假如你以前就职的那家企业在北京,企业名为A;而你现在在重庆开公司,当地派出所为B。
首先,你应该弄清你的户口和档案在哪个具体位置。如果没猜错的话,你在把户口和档案转进A公司的时候,A公司会跟你签一个“人事档案保管合同”和“就业协议”,如果有的话,那么你的档案会在这个公司的人事部门或者相关的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利的机构那里,户口应该在A公司所在的区域派出所。
其次,你要注意一个问题,户口和档案是不可分离的,那家公司不会让你只把户口迁走,保留人事档案。所以你要先到A公司要求他把你的户口单页给你(我想你应该是集体户),然后去B派出所,凭以前的户口单页和你现在的人事合同(就是证明你在这里开公司,随工作调动的证明)让派出所给你开“准予迁入绝激证明”。
再次,你拿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就回A公司所在的派出所销户,得到一蠢宏磨个“准予迁出证明”,然后拿回重庆上户就可以了。
最后,在你销户的后,就可以去以前那公司拿人事档案了。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千万不要让B派出所把你户口单页收取了,那样是不允许的,会导致你销不掉户。
写了这么多,分给我吧。不懂再多问问。
总的来说就是:
1、凭户籍证明和人事证明去重庆当地派出开“准予迁入证明”(户口单页,上户在A派出所,保管在A公司的东西)
2、凭“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单页去北京销户,得到“准予迁出证明”
3、凭“准予迁出证明”在重庆上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