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的错误会影响到以后的升学,建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中对问题学籍的处理规定,尽快改正过来。
二、相关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
问题学籍已通过学籍系统下发到学校。学校应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核实问题学籍相关学生的在校生身份和身份证件情况。对于身份证号重复的,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如学生在校且学校认为该生身份证号和姓名无误的,学校应执行佐证操作,如学生在校但系统内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学校应执行变更操作。如涉及到高中阶段违规招生的,应先处理完招生问题,再处理学籍问题。佐证和变更操作均需要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在校证明和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正反两面或者户籍部门提供的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件号回执)扫描件。
学籍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学校处理后的问题学籍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在审核佐证、变更操作时,有疑问的要向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核实信息,确保学生在校情况和佐证材料真实、系统内学生信息与佐证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