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道属于建筑的附属设施,理应由开发商负责管理维修,若是开发商已将小区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的话,就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业主承担水费后,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公司追偿。
扩展资料
其它情况
1、如果入户水管在质保期内出现漏水,需由开发商负责;
2、如果入户水管过了质保期,且是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漏水,比如水管老化,那就要由物业来负责,因为入户水管属于公共设施;
3、如果入户水管被人为损坏导致漏水,需由破坏人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