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不同
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
集体企业由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占有其生产资料和产品。
二、划分类别不同
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分为: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两类。
城镇集体企业,包括区办、县办、街道办的集体企业,以及劳动者集资合伙办的集体企业等等;
乡镇集体企业,包括乡村企业(过去的社队企业)和农村合作企业(农民或农户联合举办的小型企业)。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发展沿革:
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中期,紧随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而出现国有化高潮,主要矛头对着殖民企业和殖民地的经济管理企业,包括海关、银行、税务机构,以及原殖民者拥有的足以垄断或操纵国计民生的大企业。这次国有化高潮实际上是民族解放运动在经济领域的继续。
20世纪70年代,在中东产油国收回石油资源主权的斗争取得胜利的鼓舞下,发展中国家掀起了收回自然资源主权的潮流。在这一潮流中,一些国家把实际操纵本国经济关键部门的外资企业收归国有,并使一些矿山资源和农渔业资源回到本国手中。
两次国有化高潮,对于维护国家主权、争取经济独立,奠定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建立较完整的市场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以及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等方面的国民经济体系,带动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推动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