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公司,未核名可以先租房吗,租赁合同承租人是个人可以吗还是需要以公司名义?

2020-10-18 财经 94阅读
可以由发起人或者出资人签订。因为公司成立,首先要有公司地址和办公地址,公司既然还没成立就还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这时,为准备成立公司前的工作,包括对外签订的有关为公司成立目的合同,就应由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决定的代表人签订,也可以由全体发起人或者出资人签订。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名称在申请至成立之前,发起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这包括了不得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只有当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后,即公司正式成立了,公司才能凭营业执照刻制印章,这时公司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公司法人才能以公司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条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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