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情况,涉及公安机关对旅栈业进行管理的一个行为。
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对未遵守住宿登记的酒店,公安机关有权进行200-500元的处罚,除非是明知有犯罪嫌疑人住宿而不报告公安机关的,才可以适用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