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一】
1、外省市户口学生迁入本市并准备在本市就读
转学手续:须持学生本人迁入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高中学生须带本人档案),向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申请。因管片学校班级容量过大不能接收的可与其他学校联系。
2、从境外、国外回到本市就读
转学手续:须持学生本人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有关学习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申请。
3、学生随家长实际居所离学校过远(乘公交车单程超过一小时以上),在原校就读确有困难
转学手续: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原校签署同意转出并在“转学联系表”上加盖公章。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新居住所所在地管片学校联系,管片学校签署同意接收并在“转学联系表”加盖公章。家长把双方学校均同意的“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由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注:
①未经接收学校同意,原校开具转学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校承担就学责任。
②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
③对确实有接收学生困难的学校,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④入校前对转学学生需进行测试,可按原就读年级插班学习,如学生学习成绩过差,可降一个年级就读。
⑤转学手续应在寒、暑假办理。
⑥初三、高三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接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学需要转什么材料
初中学生转学
①学籍卡片原件(原校须复制一份留存)
②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③体格检查表
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高中学生转学
①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②高中学生评语表
③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表
④体格检查表
⑤会考成绩
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三、怎样办理借读手续
申请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
①应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就读有困难的证明(老家无监护人的证明)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暂住证
③父母一方的就业证(务工证)
④学生的原籍户口本
⑤学生成绩册
⑥到现在所住街道办事处文教科开具《在京借读批准书》
家长须持以上证明到所住管片学校申请入学。对确实有接收学生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可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回答二】
由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转学证等相关材料,报普教科审验资格,审验合格后,由教育局普教科开出符合转学条件证明,安排学生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