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7000万元。主发起人原则上净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440万元以上。主发起人持股原则上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和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