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换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
想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六大方面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2亿元。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六)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