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依据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规定:
1、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2、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0%,计入社会统筹基金。
3、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4、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的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纳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