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1、二者出现的程序不同
仲裁调解书是在仲裁活动的调解程序中依法制作的,而仲裁裁决书则是在裁决阶段后制作出来的。
2、二者所反映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
仲裁调解书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产生的法律结果。仲裁裁决书则不然。
3、生效的时间不同
“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4、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
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想尽快结案,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快的保护,无疑以仲裁调解书的方式结案是更好的选择。如果调解方案,自己不是十分满意,不要勉强自己接受调解方案,可以不同意调解方案,要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