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发言稿
在日常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中我们为什么会发现这么多的火灾隐患,和这么多的消防违法行为,根本的原因,按照笔者的观点就是消防意识不强,消防常识普及不够。日常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执法的参谋会发现,许多的单位、场所出现的火灾隐患,并不是什么很“专业”的难题,有时就是一般的应急照明损坏未及时更换,灭火器过期等“简单并不复杂”的火灾隐患,和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等“习惯性”违法行为,为什么这些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一定要等到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执法者“一纸”文书送达后,才能够得到整改呢?难道不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够,没有牢牢树立消防工作是为自己“保驾护航”的意识吗?消防部门的警力不足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一般性的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数量太多,并不能说明这个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力度大,消防执法环境好。有时候恰恰相反,只能够说明这个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未能达到让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牢固树立“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既然消防部门的警力不足,为什么还要牵扯那么多的精力去“发现”这些“简单”的火灾隐患,和“习惯性”的违法行为,从而牵扯更多的“精力”去发“限改”、去“复查”、去“处罚”呢?我们常说处罚不是目的,那么如果小场所、和不需要具备很“专业”理论知识进行执法的重点单位能常常“自查”发现“简单”火灾隐患,和“处置”简单火灾隐患,那么我们不是可以拿出更多的精力去解决化工、石油等需要更“专业”的知识进行执法的重点单位呢?现在正在积极开展“达标示范化单位”推广不正是这个目的吗?而一个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常常是这个场所的老板、分管安全的领导,老板和领导对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往往就决定了员工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所以,在日常的监督执法工作中,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转自:生活安全网( http://anquanwe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