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国际法中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贯穿于国际法各个领域、构成国际法基础指激没的法律原则。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强行法的范畴,而并非可以任意选用或铅棚者废弃的原则。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民族自决原则等。
简单的说:
你所说的地方法=地方性法规(同唯纳一位阶的还有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广义的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的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狭义的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从这个层面上讲,地方法就不是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