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那简单的协议呢?如果也没有的话,房款的收条之类的证据呢?
要是都没有的话,就有点麻烦了,只能通过起诉渠道处理。
如果起诉,建议从下面几点入手,仅供参考:
1、你方需要证明己方对该房屋合理、善意占有并且连续居住至今。【这个最重要,可以从三个点来入手,一个是占用房屋是否合法;二是占有房屋的时间;三是占有房屋是否善意。如果证明你方是合法的善意的占有,且占有房屋的事实时间之内,对方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权利,那么这个官司就胜利在望了】
2、双方交易的见证人或者相关材料;
3、没有旧证换新证的情况,或者对方没有申请原证件作废,已经补办新证【可去房产部门查查】;
4、对方找理由说户口本不在,不配合办理过户的现场录音、录像、图片【建议由第三人采集】;
另外,这个事情已经30年了,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所以对你们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