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新政解读,标准、要件你得知道!

2020-06-27 社会 74阅读

在大沈阳努力打拼多年,贷款买房的年青人不在少数吧?手里拿着公积金卡,看着卡里小数点前面数目不段的变化着,但每每还款的时候还是钱包一紧,自己有钱,却不让用,现在不用愁了,小编带你了解一下,如何能把你卡里的数字变成还款时候流通的毛爷爷吧!

12月12日,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后,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现金或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沈阳市自住商品房,不用房产证,持购房合同、发票、契证,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具体为:2015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现金或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沈阳市自住商品房(以发票签发日期为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经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及契证(或纳税申报表)作为购房要件申请提取。

✔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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