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2018年12月30日:上周五,广州实施新政,只要在广州连续缴满3个月公积金,又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无论单身还是已婚夫妇,都可以申请提取600元以下的公积金,支付商品房的房租了。而且不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连租房合同和发票都不需要了。
这其实意味着,无论你在外地是否有买房、在广州是否有租房,只要你满足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的条件,都可以每月提取600元以下的公积金,夫妻两人每月至少可以提1200元。
扩展资料
异地购房的、离职的,满足这些条件可提取
此次新规全称为《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这份实施意见,广州市公积金在提取、转移接续等方面的主要变化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在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格;
二是暂停以离职方式提取公积金。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工作人员对有料哥解释,假设某人在广州工作并交纳公积金,户口在东莞,配偶户口在佛山。则其在广州、东莞、佛山三地购房仍具有提取公积金的资格。但如果此人在深圳、中山等非广州和非户籍城市购房,则不能提取公积金。
对于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转入地开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的,可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
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实施意见》同时规定,限制频繁交易等投机行为的提取资格,对于一年内有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者一年内产权变更达到两次的,即认定为频繁交易。对于违规套取公积金的,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和提取资格。
《实施意见》从7月26日起已经生效,不过按照“文件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26日前已经提出申请并录入系统的,还可以按原规定执行。此外,政策正常实施期限为5年。
参考资料来源:南方网-广州公积金提取新政,你想知道的答案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