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过户 我是买方 需要和卖方签合同吗

2020-05-17 社会 101阅读
1、签定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就商铺的价格、交易方式等协商后签订买卖交易合同。
2、递件
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其中商品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原件);
2)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有公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3)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共有的需提供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5)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3、交税
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4、完税过户并领证
买卖双方在交纳各自税费后,一起携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后期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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