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自然观,即对自然界辩证法的研究;一是自然科学观,即对自然科学辩证法的研究。
1、自然观
这方面的研究,要求不断地概括和运用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发展和更新人们关于自然界辩证发展的总图景和对自然界的总观点,其中包括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信息观、系统观、规律观以及自然发展史和自然界各种运动形态的划分、联系、交错、转化等等。
2、自然科学观
自然辩证法不但把科学看作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现象,探讨其在一定社会中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而且也把与科学紧密相关的技术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现象来研究。
与科学的关系
1、科学与哲学的内在融合。科学学科之间只存在普遍理性的普遍程度上的差异,而不存在普遍理性有无的区别。
2、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是科学的指导。哲学对科学实施方法论指导;科学是哲学的具体材料。
3、科学对哲学的改造,哲学对科学的批判。科学通过普遍理性的层次跃迁改造哲学;哲学将科学中的普遍理性选择性的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