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零时13分,台州玉环市玉城街道小水埠村常兴路21号两间民房起火,目前已造成11人死亡、2人正在抢救,另有10人轻微伤。
接到火警之后,玉环市公安、消防等相关单位迅速开展现场灭火、人员搜救疏散和秩序维护工作。1时50分,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现场槐岩发现9人死亡,2人经送医春明尘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送往台州医院救治,另有10人轻微伤。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根据2007年6月26日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扒禅知》, 新的火灾等级标准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