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条件如下:
●在法国居住的条件想申请加入法国籍的老外,需要在法国居住满5年才能提及入籍申请。然而此一居住长度也能够根据情况从5年缩短至两年,条件如下:——申请者如获得法国大学的一个文凭;——申请者以其能力、才干为法国作出了重要贡献;只要符合以上所言两个条件中所有一项者,便可只须在法居住满两年后即可提及入籍申请。除此之外,如合乎下列各条件之一者,还可免去在法居留期的约束,亦即不再须遵守在法居留期长短的门槛:——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法籍,其未成年外国籍小孩如是申请入法籍,便不需要5年居住的门槛;——一名已入法籍者的外籍伴侣与成年小孩,如申请入籍也不须遵守居留期限的门槛;——在法籍军队中服过役者;其他,依据1999年12月29日法律,一名在法国军队、一般是在外籍军团中服役并在执行命令时受伤的外籍人,可根据国防部的提议入籍。此时,此一入籍既无需居法年限条件,也无需混入的条件。——在过赴法执行过主权、庇护权、领地权的地方出生的老外。——对法国作出过重大贡献者或是对法国有特殊价值者(如艺术家、知识分子、杰出活动员等)。——获取在法国避难权者。——以法语作为母语的国家民众,亦可不经居留期限制而申请法籍。●虽不在法国实际居住但也算作有用居住的情形在有的情形下,当事老外虽不在法国实际居住,但也算作在法居住。如此的情况如下:——在外国为法国利益而进行职业活动者,在外国为一个对法国有特殊经济或文化利益的机构服务者,无论此人的职务规模。即便该人是所在外国的原籍人员,也有权提及入籍申请。——居住在摩纳哥公国中的人。——因服役而驻在外国者。
●须融入法国申请入籍还有一必要条件,的申请人必须“融入法国社会”。此一条件是民法第21条第24款规定的。此一混入基本上表现在要对法语有充足的掌握,还有接受法国的风俗、道德习惯等。对法语的掌握层次并非对所有人都制订同样的规范,而要根据申请人的社会环境、职业特征、家庭状况等各方面来说。为此,行政当局被要求对年纪大的人、多孩子家庭的妈妈应放松条件,无法以对其它人的语言要求来对于他们。当局会于两类情况下观察申请者的法语水平。一是省政府人员会在收到申请者申请后,约见申请者与其讲话,法国驻外领馆人员在约见申请者时也会对其语言水平作鉴定。在此种约见以后,法国官员应作出笔录,列出评语。关注,如若因法语太差而被拒绝入籍,申请者如觉得自己语言已通关,则可进行上诉:一是上诉行政当局,这就会使当局换一个官员与申请人约谈;二是上诉行政法庭,这就须事情发生前请一名法院执达员对你的法语水平作出测定方可。从遵守风俗习惯来说,多妻制是申请者入籍的一大阻碍。为此,如若有一个夫多妻(指法律上认可的一夫娶多妻)实际的人,入籍申请会被拒绝。这主要为指北非、黑非洲一带的外籍人。
●优良操守亦是条件申请加入法国国籍者,其品行操守也于当局调查之列。此一调查主要为行政当局查阅申请者的刑事纪录。获判刑的纪录、获判的罪名都会被当局视作回绝申请的原因。有人虽获判刑又遭赦免,也会被纳入考虑范围。因为被赦免自身无法消除当事人因触犯法律而遭的判刑。不单在法国的判刑纪录,在外国的判刑纪录亦将被列入调查之列。凡是在法国未居住满十年者,都须展示至提出申请10前年所居住国(或原籍国)的犯罪纪录文档。关注一点,并非所有判刑都会被视作操行不好。如因经济事情获判刑,可被视作例外。但若因关于偷税、漏税案获判刑,则可被视为操行不好。除此之外,如担任淫媒、试图贿赂公务员等,则亦是重要操守不良的罪。参与有害法国公共秩序的活动与组织,对法国国防导致危害等,都被视作是操守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