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录取的国防生,由招生高校、选培办和学生本人三方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每人每年15000(研究生每年18000)元的国防奖学金(若提高奖学金,按新标准执行),同时也可享其他大学其它各种非义务性奖学金。
②军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安排国防生军政教育训练及到部队参观见习等。
③国防生毕业时,可在服从部队需要的前提下,在各大军区,司令部所辖的作战部队、研究所、院校、后勤、武警、装备技术保障单位选择工作岗位,正式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中尉,享受同地区同职级军官待遇。
据悉,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部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可享受非义务性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暂按每人每年15000(研究生18000)元发放。考生政审、面试和体检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应届毕业生混合编组、同步进行。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培养目标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政治、年龄和身体条件符合《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由部队根据培养目标、国防生本人所学专业和个人素质特长,按协议定向派遣到部队担任军(警)官。毕业入伍的国防生,在首次评授军(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大学本科毕业的国防生,一般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警)衔。
中国最早拥有国防生的大学是复旦大学。该学校于1999年与武警部队签署协议并招收国防生,其体制与一般国防生有所不同。凡是复旦大学的国防生,可于入校之时取得军籍,获得与部队院校学院类似的待遇。学费、书费、住宿费、水电费等一系列费用均予以免除。1999年至今,已招收新闻(1999、2003、2005)法学(2002)中文(2001、2006)哲学(2000、2007)计算机(2004)等批次的国防生,每批30-40人不等。几年来由于招收国防生的学校日渐增多,以及其它的一些原因,生源已显不足。从2008级中文系国防生入学起,“入学即入伍”的体制被废除,新一届的国防生与其他学校的国防生享受同等待遇。
另外,国防生并非毕业即就业,必须要到军队院校(具体主要与接收部队有关)集训一段时间方可,服役期限最短按照相关规定自军龄起算起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