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回原籍的。
办理过程:
1、要向学校申请提出户口迁回原籍,并提交身份证件号和户口迁回的地址,(一般是按照你哪里迁来就填哪里的原则)
2、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学生签回原籍。
3、辅导员签字确认
4、系部统计好户口迁回原籍的名单,提交到保卫处
5、保卫处把名单统一上报到你当初入户学校那边的公安局
6、公安局负责办理然后把户口迁移证发往学校,或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去领
7、领回来后学生要到保卫处去领取自己的户口迁移证
8、学生回到原籍地到自己原当地派出所申请入户
注意:
学校不接受邮寄到家的方式,自己要保管好,要亲自去领自己的户口迁移证
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去当初派出所去入户